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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
2022年9月17日  邳州知名律师

  沙莉律师,邳州知名律师,现执业于江苏魏东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
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

  根据第60条的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向土地、水体、大气排放、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,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,应予立案追诉:


 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;


  致使基本农田、防护林地、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,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,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;


  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,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;


  致使一人以上死亡、三人以上重伤、十人以上轻伤,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;


  致使传染病发生、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,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;


  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。


 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;公私财产损失;,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、减少的实际价值,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、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。


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

  1、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。


  2、规定: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,经审查,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


来源: 邳州知名律师  Tags: 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,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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